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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人社发〔2021〕28号-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近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初定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具体有哪些要求,怎么申报?看好啦!


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2.有准入要求的职业,申报初定或认定助理级以上职称应先取得相应有效的职业资格。


学历(位)和工作年限要求

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岗位要求详见【阅读原文】,学历(位)和专业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如下:


(一)初定


1.取得中专(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或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员级职称。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学历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者,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


(二)认定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可认定助理级职称。


2.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员级职称。


3.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可认定相应的助理级职称。


4.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认定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适用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


5.二级教师(仅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系列)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5)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任教3年以上,并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园丁、教坛新秀和学生最喜爱的教师等称号。


6.三级教师(仅适用于中小学教师系列)

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


7.助理讲师(仅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

(1)具备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8.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仅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1年。

(2)具备大学专科(高职)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2年。

(3)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学历,在三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任职满3年。


9.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仅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任教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任教2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坚持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原则

对全市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工作,且应与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统筹开展。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审批单位发文公布和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申报初定中级职称人员,应准确填写《事业单位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具体可见【阅读原文】


有关要求

1.工作计划。我市2021年职称初认定工作一般以2个月为周期进行。市人力社保局将及时在市职称系统发布中级职称初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直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在市职称系统等平台发布初级职称初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


2.受理审核。受理单位要认真核对纸质表格上的水印。审批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审批,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应通过市职称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考试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4.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工作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初定和认定。


5.转岗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或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6.公务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7.申报原则。职称初定认定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各有关单位可以受理,初定认定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资料/市人力社保局